厂家阐述避雷器的运行和维护
发布时间: 作者:WRODZ 查看: 518
1)避雷器应垂直设备,倾斜不得大于15°。设备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保护设备,避雷器与3~10kV设备的电气距离,一般不大于15m,易于检查巡视的带电部分距地面若低于3m,应设遮栏;
2)避雷器的引线与母线、导线的接头,截面积不得小于规定值:3~10kV铜引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引线截面不小于25mm2,35kV及以上按规划要求。并要求上下引线连接结实,不得松动,各金属接触外表应铲除氧化膜及油漆;
3)避雷器周围应有满足的空间,带电部分与邻相导线或金属构架的距离不得小于0.35m,底板对地不得小于2.5m,以免周围物体搅扰避雷器的电位分布而下降间隙放电电压;
4)高压避雷器的拉线绝缘子串必须结实,其弹簧应适当调整,保证弹性自由,弹簧盒内的螺帽不得松动,应有防护设备;同相各拉紧绝缘子串的拉力应均匀;
5)均压环应水平设备,不得倾斜,三相中心孔应保持共同;全部回路(从母线、线路到接地引线)不能迂回,应尽量短而直;
6)对35kV及以上的避雷器,接地回路应装设放电记录器,而放电记录器应密封良好,设备位置应与避雷器共同,以便于观察;
7)对不行互换的多节基本元件组成的避雷器,应严厉按出厂编号、顺序进行叠装,避免不同避雷器的各节元件相互混淆和同一避雷器的各节元件的位置颠倒、错乱;
8)避雷器底座对地绝缘应良好,接地引下线与被保护设备的金属外壳应牢靠连接,并与总接地设备相连。